









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法院判决当事人无罪、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当事人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物流,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现将《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2年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以下6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现予公布(标准文本见附件),自2022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2年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以下6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现予公布(标准文本见附件),自2022年12月18日起施行。
2025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2025),该标准代替《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将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9年第2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的总体要求,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规范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