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某化学品不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成分,且已经鉴定不具有物理危险性,但有皮肤腐蚀类别2,皮肤致敏物类别1等健康危害,请问生产该类产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销售该类产品,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吗?咨询时间: 2022-03-21
回复:您好,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那么销售该类产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回复单位: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3-23
咨询:某化学品不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成分,且已经鉴定不具有物理危险性,但有皮肤腐蚀类别2,皮肤致敏物类别1等健康危害,请问生产该类产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销售该类产品,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吗?咨询时间: 2022-03-21
回复:您好,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那么销售该类产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回复单位: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3-23
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目前,王康律师为多地应急管理局、多行业领域的企业提供了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实践中,如何判断某一燃气用户使用、储存燃气燃气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呢?对此问题,住建部网站政务咨询栏目回答来自湖南长沙的网友刘玄咨询时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储存…
2022年1月5日,有网友在应急管理部互动交流栏目咨询:在浙江省舟山市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是否可以江西省九江市异地经营?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2年1月12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公开答复该咨询称,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当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咨询:现在市场上有大量酒精度数75的医用酒精在售,主要销售单位是在药店,基本都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网上查了下,各地对医用酒精经营是否应须取证的要求不一详见微信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d3p9jy86fovrpVQhQKkDtA。不知道应急管理部对此有何要求。咨询时间: 2021-12-31 回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江南都市报讯 万艳、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21日记者获悉,安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危险作业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危险作业罪判处雷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雷某某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以来,江西省…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咨询: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化学品,具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描述的危险特性,但其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例如碳酸甲乙酯闪点低于28摄氏度,火险类别属于甲类,但是碳酸甲乙酯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生产碳酸甲乙酯是否需要许可如果需许可,具体的许可依据?咨询时间: 2021-11-30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