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某化学品不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成分,且已经鉴定不具有物理危险性,但有皮肤腐蚀类别2,皮肤致敏物类别1等健康危害,请问生产该类产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销售该类产品,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吗?咨询时间: 2022-03-21
回复:您好,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那么销售该类产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回复单位: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3-23
咨询:某化学品不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成分,且已经鉴定不具有物理危险性,但有皮肤腐蚀类别2,皮肤致敏物类别1等健康危害,请问生产该类产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销售该类产品,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吗?咨询时间: 2022-03-21
回复:您好,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那么销售该类产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回复单位: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3-23
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目前,王康律师为多地应急管理局、多行业领域的企业提供了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咨询: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化学品,具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描述的危险特性,但其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例如碳酸甲乙酯闪点低于28摄氏度,火险类别属于甲类,但是碳酸甲乙酯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生产碳酸甲乙酯是否需要许可如果需许可,具体的许可依据?咨询时间: 2021-11-30 回…
根据基层院检察官的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的检答网,自2018年10月“上线”以来,以其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而深受各地检察人员青睐。作为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检答网而今已成为检察人员探讨业务、提升素养的园地和良师益友。“检答网集萃”第八十六期,敬请关注。 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 2022年第8号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
咨询类别:刑事执行检察 咨询内容:对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常到居住地以外的市、县活动的,在社区矫正机构不能及时审批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是否应当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及时予以审批,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咨询人: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 赵海燕) 解答专家郑磊: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6条规…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四)起…
根据《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6〕70号)》的规定,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网络约车、旅游客运、租赁、教练、货运、危化品运输、工程救险、校车,包括企业通勤车在内的其他营运性车辆或其他生产经营性车辆等十二类道路运输车辆在从事相应运输活动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