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 王康律师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