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法院判决当事人无罪、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当事人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类似文章
安庆市太湖县“2021•9•5”货车翻坠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安庆市太湖县“2021•9•5”货车翻坠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省政府 9.5 事故调查组) 2021 年 9 月 5 日 14 时 40 分许,安庆市太湖县百岭黄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祥驾驶一辆皖 P2A861 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百谷岭路下坡行驶至急弯处,坠入山沟后翻车,事故造成 12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97.92 万…
祥云县三鑫合金有限责任公司“5.3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祥云县三鑫合金有限责任公司“5.3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6月27日,群众宋某某通过来信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反映:“2022年5月31日23时10分左右,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任金龙,在车间放灰平台进行布袋放灰作业,用大锤敲打灰仓过程中,因用力不当,导致被反弹的大锤拉拽,连人带锤坠…
登封市志恒耐材有限公司“3·3”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16时20分左右,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双庙村的登封市志恒耐材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在煅烧窑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6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人…
厦门市同安区“6·17”中毒窒息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厦门市同安区“6·17”中毒窒息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2022 年 6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许,厦门市同安区洪塘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及泵站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单位在组织测绘单位人员进行实地规划验收测量时,发生一起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475.9 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立即作…
宋开泊、韩秉昭犯危险作业罪一案判决书((2021)鲁1522刑初247号)
发布时间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1)鲁1522刑初247号 公诉机关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宋开泊,男,1992年12月9日出生于山东省某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某县。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于2019年12月13日被莘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因涉嫌犯某罪于2019年12月27日被莘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2…
苏州市轨交S1线工程黑龙江路站建设项目“9·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轨交S1线工程黑龙江路站建设项目“9·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9月14日7时15分左右,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S1-TS-08标段黑龙江路站建设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轨交S1线工程黑龙江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