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026年4月9日,应急部、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决定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026年4月9日,应急部、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决定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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