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2025),自2025年11月1日其实施
2025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2025),该标准代替《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将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2025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 35181-2025),该标准代替《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将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